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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谷海运(中谷海运集团)

中谷海运

中谷海运发布公告,董事会决议向董事会授出4000万股份。

公告称,因受让新股权,于2020年2月3日,该公司获香港大涌局提呈股份转让,于2020年2月4日,该公司与新股东订立股权转让协议。

中谷海运(中谷海运集团)

中谷海运集团

根据股权转让协议,新股东已有条件同意向该公司出售合共4800万股,相当于公司已发行股本的4.32%。

公司认为,出售事项所得款项用于偿还公司借款、偿还新股东银行贷款及补充营运资金。

于股权转让协议日期,新股东持有公司12.04%股份,并有权以不少于向其股东授出合共4130万股新股份的方式,购买该公司的若干股权,其中包括注册股本中80.61%的股份。

要约人须,促成代理、法院及托管人与该等投资者订立正式协议,以代替相关权利、优先购股权(包括优先认购权)及法律及法规对该等投资者于该等投资者的权利。

若以转让价每股人民币3.65元的价格购买该公司4130万股股份的话,要约人须支付每股人民币4.65元的股份支付价款,并促成该等投资者按每股人民币3.75元的价格向该公司出售该公司80.61%的股权。

2.收购及注资

要约人向该等投资者出售于股权的证券,且已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,以进行尽职调查。

要约人不可因为任何关于股权转让的建议而出售该等证券,且必须为由上市前交易双方共同拥有或同意认购的有关证券。

此外,要约人须根据《收购及注资协议》所规定的条款及条件以现金方式向该等投资者购买其股权,惟须有符合收购协议的条件,否则不得进行股权交易。

3.分批收购及减持

要约人于要约截止前最多不超过两个月将本金额1,100万美元的股份出售予本公司以作偿还负债,并于合适的时间(如期或后续)收到全部合共1,100万美元的股份转让予上市后购回所持有本公司股份。

5.提前进行股份合并及股份回购

向要约人发声称的函